說明:
一、依據本府社會處109年5月4日府社兒少字第1090150833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兒童及少年參與公共事務及發表意見機會,引導兒童及少年參與民主決策機制,特於本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促進委員會下設兒童及少年代表,並設有「儲備兒童及少年代表」制度,由正式兒少代表帶領儲備兒少學習,促進兒少權益之推動;另外,亦須參加本儲備培力課程且出席達50%以上,始能取得參選正式兒少代表之資格。
三、本年度儲備兒少代表培力課程預計招募45名儲備兒少代表,凡於本年度7月已年滿11歲、未滿18歲之兒童及少年皆可報名,對象包含「新住民、身心障礙、原住民、機構安置、經濟弱勢及一般家庭」兒童及少年,請貴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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