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2月1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177041號函辦理。
二、依農業部本(112)年12月8日農輔字第1120024392號函(檢附函文影本及附件)辦理。
三、本案農業部係依據本年6月26日召開之「研商飲食及餐飲產業推動食農教育」會議決定「提供農漁畜產品產期等資訊,供教育部轉知學校教師使用」辦理。
四、前揭會議紀錄業以本部本年7月6日臺教綜(六)字第1120066531號函,轉送予貴司(署);另業以本部本年7月24日臺教綜(六)字第1122100809號函,回復農業部本部填報之「相關部會共同推動飲食及餐飲產業融入食農教育重點工作彙整表」,並副知貴司(署)在案。
五、依據本部112年7月4日農輔字第1120023313號函附「研商飲食及餐飲產業推動食農教育」會議紀錄辦理。
六、依教育部112年12月12日臺教綜(六)字第1120122594號函轉農業部112年12月8日農輔字第1120024392號函辦理。
附件:圖文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