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45
:::
研習進修 教務主任 - 教務處 | 2020-09-09 | 點閱數: 358

壹、依據:
一、教育部104 年7 月22 日臺教(一)字第1040094798B 號令修訂「兒童課後照顧服
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二、教育部101 年7 月12 日臺社(一)字第1010131900 號函附「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
員職前及在職訓練課程」參考方案規定。
貳、目的:
配合教育部訂定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為使各開
辦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學校之承辦及相關服務人員能精進兒童課後照顧相關理念
及專業知能,本(109)年度特規劃相關在職訓練教育課程,期以提升兒童課後照顧
服務人員多元服務品質,促進兒童健康成長。
參、辦理內容:
一、指導單位:彰化縣政府
二、主辦單位:民生國小
三、參加對象:
四、於彰化縣國民小學擔任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人員、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人員,
以未參訓者為優先報名,其次依序為代理(課)相關人員或現職教師,錄取人數
80 名,額滿截止。
五、研習日期:
(一)109 年10 月17 日(星期六)、109 年10 月24 日(星期六)、109 年10 月31
日(星期六)上午9 時至下午4 時30 分。
(二)研習課程表詳見附件一。
五、研習地點:彰化市民生國民小學會議室(地址:彰化縣彰化市民生路338 號)。
六、研習報名方式:即日起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系統-「民生國小」報名,由
承辦單位核實給予研習時數並列入進修紀錄。
七、本案研習參與人員於活動期間准予公(差)假登記。
肆、結訓條件:
(一)參訓人員完成18 小時訓練課程後,核發研習證書。
(二)另無故缺課、單節課遲到早退超過15 分鐘、任一單項課程未上課或上課未達
一半時數、請假合計超過2 小時、未依規定簽到退等違反研習注意事項者,
不發給培訓證書,僅核發實際上課研習時數。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
:::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