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11年12月5日府教網字第1110472185號函暨彰化縣教育網路中心Google Workspace帳號管理規範辦理。
二、因應Google公司111年7月起異動單位網域儲存空間容量,彰化縣教育網路中心Google Workspace網域已使用儲存空間超過總空間上限值,故自112年1月1日開始限縮容量至標準值:教職員30GB,學生15GB。雲端儲存空間超過上限值,將造成所有帳號使用相關服務時受到影響,為維護整體使用者權益,除請各校依本府111年12月5日府教網字第1110472185號函辦理相關事項外,亦請協助通知附件所列之使用者(使用最多儲存空間的使用者前50名、使用最多儲存空間的共用雲端硬碟前50名)儘早清理資料,前述使用者列為彰化縣教育網路中心Google Workspace帳號管理規範優先處理之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