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3-05 15:19:43 點閱:649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經召集各地方政府及教師團體代表討論後決議,不另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指引;惟為維護校園安全,請各校依教育部函文,將防治指引以附錄形式納入所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工聘約參考。